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授權人:
被授權人:
授權范圍:茲授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權人名稱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境外投資者名稱或姓名)負責在中國境內接受法律文件送達,直至解除授權為止(或者授權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授權人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固定) (移動)
授權人蓋章或簽字:
被授權人蓋章或簽字:
注:1、“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由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股東、發起人(授權人)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簽署,載明境內被授權人的地址、聯系方式,明確授權其代為接受法律文件送達。
2、被授權人可以是境外投資者、發起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或擬設立的公司(被授權人為擬設立的公司的,公司設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內有關單位或自然人。
3、“授權人簽字”,投資者為企業、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寫明全稱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權人簽字、蓋章;“被授權人蓋章或簽字”,被授權人為企業、有關單位的,加蓋其公章,被授權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親筆簽字。
4、變更被授權人應當簽署新的《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及時向登記機關備案;被授權人變更名稱、地址等事項也應及時向登記機關備案。
5、請附上被授權委托人的資格證明復印件,其中被授權人為企業、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復印件應加蓋其公章;被授權人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