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的定義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一、代理記賬業務范圍
1、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
2、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制作涉稅文書。
3、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
4、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并、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
5、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
二、代理記賬服務內容
1、代理企業辦理工商、稅務登記、變更及注銷手續;
2、代辦減稅免稅、代理行政復議,協調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3、代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代辦報批手續;
4、代理企業財產損失鑒證,代辦報批手續;
5、代理或協助企業編制現金流量表;
6、代辦一般納稅人認定;
7、代理出口退稅業務;
8、代理集團申報提取管理費;
9、代理申報研發費;
10、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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